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中药与民族药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统称特殊药品),发布本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八)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的初审工作;协助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工作。
(九)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检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监测。
(十一)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协助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协助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统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查办、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负责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相关工作;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负责推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舆情的组织、协调、指导、监控、发布、处理等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掌握分析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督管理、风险监测、日常抽检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和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负责拟订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日常抽检、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承担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食品餐饮监管股。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日常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掌握分析药品生产、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日常抽检工作;负责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中药饮片、医用氧和药用辅料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召回制度;承担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负责指导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承担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承担药品广告的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招标行为的监督;承担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的流通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再评价等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
(五)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日常抽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配合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的初审工作;配合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六)稽查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全县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投诉举报;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负责发布相关产品质量公告;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实施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和要求协查的案件等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政策研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赔偿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建设和宣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等工作。
负责全县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相关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发证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七)人事财务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和档案管理、计划生育、职称和外事行政工作;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制订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执业药师、驻店药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涉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承担部门基础设施、装备计划的编制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拟订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编制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表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2016/1213/20161213043056904.doc
第三部分: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35.5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074.7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60.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23.07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80.0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2.71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1万元;医疗器械事务0.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7.6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269.29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45.83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412.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靖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87万元,项目支出293.20万元。
项目支出293.20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药品事务支出2.71万元;化妆品事务支出1万元;医疗器械事务0.6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7.60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9.46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45.83万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04.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21万元、津贴补贴113.91万元、奖金9.30万元、绩效工资28.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8万元。
公用经费125.8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61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2.54万元、差旅费5.25万元、维修(护)费3.41万元、租赁费0.13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奖励金92.0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我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06万元,平均每辆 1.69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36次,人次125次,其中:
(三)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少0.23万元,减幅14%;比上年支出数少0.12万元,减幅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