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采购人 靖西市人民法院 委托,拟对采购项目靖西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审判类)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BSZC2018-G3-13001-HCJS)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潜在投标单位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5月25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反映,以便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百色分公司(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4号长乐星城1号写字楼10楼)
联系人:陆素迷 联系电话:18677629560/0776-2969400
附件:靖西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审判类)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fz/0305522226456.pdf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