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7号)精神,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3天,公示期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被安置在我市公益性岗位工作。
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文化 程度 |
人员 类别 |
登记失业时间 |
所在地 |
陆忠全 |
男 |
1966.3 |
中专 |
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
2017.7.5 |
南门街80号 |
李京晶 |
女 |
1991.12 |
大专 |
失地农民 |
2017.7.6 |
凤凰路大桥小区9号 |
如认为以上人员中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时要有具体事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反映电话:0776-6212430
邮寄地址:广西靖西市城东路846-9号
邮政编码:533899
靖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