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公示
靖西政府网 2017-07-26 10:43:14 点击:7185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促进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7号)精神,我局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布如下,公示期3天,公示期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7月28日止。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被安置在我市公益性岗位工作。

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人员

类别

登记失业时间

所在地

陆忠全

1966.3

中专

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017.7.5

南门街80号

李京晶

1991.12

大专

失地农民

2017.7.6

凤凰路大桥小区9号

如认为以上人员中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时要有具体事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反映电话:0776-6212430

邮寄地址:广西靖西市城东路846-9号

邮政编码:533899

 

 

                    靖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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