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250万吨氧化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靖西政府网 2017-08-11 17:12:00 点击:28786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250万吨氧化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250万吨氧化铝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250万吨氧化铝项目

建设单位: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靖西市铝工业园区(武平镇马亮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总投资1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8234.79万元。项目占地约2200亩,配套建设热力车间、铁精矿回收车间、赤泥堆场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80万吨氧化铝项目,二期建设170万吨氧化铝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250万吨氧化铝。

项目建设内容:氧化铝生产系统(原料车间、预脱硅车间、溶出稀释车间、赤泥沉降车间、分解及综合过滤车间、焙烧车间、蒸发车间、铁回收车间、赤泥分离及洗涤车间等)、热力车间、煤气站、赤泥堆场、取水泵站。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施工期

⑴              空气环境:施工期间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采用清扫和洒水方式减少地面扬尘;汽车运土石料时,压实表面、洒水、加盖蓬布等,可减少扬尘洒落、飞扬。

⑵              水环境:施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

⑶              声环境:噪声污染源为所用的工程机械和来往场地的运输车辆。

⑷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靖西市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            营运期

(1)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焙烧炉烟气、热力车间锅炉烟气以及各工序物料运输、转运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焙烧炉

烟气经旋风除尘+三电场静电除尘处理后由80m烟囱外排;锅炉烟气经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系统(SNCR)+布袋除尘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后经脱硫塔外排;石灰卸料、石灰消化、氧化铝仓粉尘经集尘罩进行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由不同高度的排气筒外排。其它各散尘点粉尘采用干雾抑尘方式除尘。

项目正常排放的情况下,网格点的S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网格点的NOx日均浓度、年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敏感点的SO2、NOx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敏感点的SO2、NOx、PM10、TSP最大地面日均浓度、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敏感点的Hg最大地面日均浓度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要求,年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

营运期间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均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全厂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

后作为中水回用于生产或厂区绿化、道路浇洒。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设置了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的容量可满足半天废水的容纳量,因此,即使是在事故情况下,项目废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的可能性不大,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不大。

(3)噪声

主要为配套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隔声、减震设计等降噪措施。根据

预测结果,正常生产情况下在落实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关于厂界外(或相邻)3类声环境功能区对应排放标准。锅炉排汽时,项目厂界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关于“夜间偶发噪声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运营期,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为赤泥、消化渣、煤气炉炉渣和粉煤灰、热力车间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赤泥送至赤泥堆场进行堆存,消化渣用作热力车间脱硫剂,煤气炉粉煤灰送至热力车间锅炉作为燃料进行再利用,煤气炉炉渣、热力车间锅炉灰渣和脱硫石膏外售至广西武鸣锦龙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三、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靖西市铝工业区总体规划及其环评。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方案,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各污染物排放指标均严格控制在排放标准之内,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初稿,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敏感点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②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生态等);

③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④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⑤其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建设项目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367665166

联系地址:靖西市新靖镇龙潭社区

邮箱:1842018881@qq.com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靖西天桂铝业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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