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烟专[2018]许收告字第4号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视为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451025100078 |
德保县南隆玉行 |
甘顺作 |
德保县城关镇南隆新福街8号 |
451024152116 |
德保县黄尚志副食品店 |
黄尚志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隆盛社区百龙屯10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烟草专卖局
2018年03月28日